各教學單位、院直有關部門:
為了充分調動全院教師的教學積極性、創造性,激發教師深化教學改革,做好教書育人工作,進一步提升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,根據《合肥學院教學質量獎評選暫行辦法》(院政辦[2007]89號)、《合肥學院教學管理先進個人和集體評選暫行辦法》(院政辦[2007]88號)的文件精神,學院決定開展2009-2010學年度教學質量獎、2010年度教學管理先進個人和集體獎的評選工作。請你們嚴格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,對本部門申報教師進行初審,于2011年6月21日前將評選材料報送至教務處,逾期將不再受理。其中:
“質量獎”材料報送至教務處南、北教學質量科,電子文件發至:[email protected];
“教學管理先進個人和集體”材料報送至教務處南、北教務科,電子文件發至:[email protected]。
具體評選細則和材料.rar
教務處
2011年6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