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學單位、院直有關部門:
為了充分調動全院教師的教學積極性、創造性,激發教師教學改革熱情,做好教書育人工作,進一步提升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,根據院政辦[2014]200號文件中《合肥學院教學管理先進個人和集體評選暫行辦法》精神,學院決定開展2017年度教學管理先進個人和先進基層單位的評選工作。請嚴格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,對本部門申報教師進行初審,于2018年8月29日前將評選材料報送至教務處,逾期將不再受理。其中:
“教學管理先進個人和集體(教研室、教學辦、實驗室等教學基層單位(非系部單位))材料報送至教務處教務科,電子文件發至:[email protected]。
具體評選細則和材料詳見附件。
教務處
2018年8月22日
合肥學院2017年度教學管理優秀獎評選辦法.doc
申報表格.rar